北京银行被罚330万元,10起违法行为曝光

2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银行因10起违法行为被罚款330万元。十项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一、EAST信贷业务数据漏报;二、EAST投资业务数据漏报;三、EAST理财业务数据漏报;四、EAST系统数据与客户风险系统数据不一致;五、存款分户账流水数据漏报;六、总行与分行汇总期末余额数据不一
首页 新闻资讯 行业资讯 北京银行被罚330万元,10起违法行为曝光

1、法定数字货币概述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与移动网络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数字货币、电子货币等概念早已不再陌生,越来越多地使用于日常生活之中。与网络支付、移动支付等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电子货币不同,数字货币是基于密码学原理的加密电子货币。目前,数字货币又可以分为私人发行的私人数字货币与各国中央银行(简称“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如中本聪在2008年提出的比特币就是典型的私人数字货币。

  这种私人数字货币与政府发行的传统货币不同,具有高度的去中心化特点,其发行和流通不受任何组织的管控,这一特性就使得私人数字货币很容易成为洗钱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的帮手,存在巨大的隐患和不确定性。为了应对私人数字货币带来的巨大隐患和威胁,各国政府着力研究推行法定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即由中央银行发行,以国家信用背书的电子化货币。

  法定数字货币与国家发行的传统纸质货币一样具有法偿性,可以简单理解为国家发行纸币的电子化,M0的替代品。相比于私人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具有去中心化特点,由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发行,无论是发行还是流通都会受到中央银行的严格监管和把控,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政府对货币性政策的调控及监管能力,同时加强了对货币体系的监管,有效抑制了洗钱、违法交易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于2014年成立专门的研究团队开始深入研究法定数字货币,经过一系列的探索与研究,于2020年召开法定数字人民币试点推介会。截至2021年,我国的法定数字货币已经完成了顶层设计、功能研发等功能。

  在结构上,相较于世界各国央行提供与客户点对点服务的单一体系,中国人民银行采用以商业银行作为中介的二元体系,即央行先将法定数字货币兑换给商业银行,再由商业央行将数字货币转移给客户的双层运营模式。在支付功能上,采用双离线支付模式,即双方可以在没有网络的情况下,只需要通过NFC(近距离无线通信)实时感应支付便可以进行转账和支付。

  目前,虽然我国还没有大范围地推广法定数字货币,但在我国经济新常态下,作为金融和互联网科技的结合品,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与发行有助于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惠普金融的全面实现,法定数字货币的实际应用势在必行。

  2、法定数字货币的效用

  1. 低成本性

  政府在传统货币的印刷制造、运输、折旧回收、防伪技术方面均需要投入大量成本,消耗大量人力。相比较于传统货币,以数字形式存在的法定数字货币的大部分成本投入为前期搭建平台的资金投入,后期仅需维护平台运行即可,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货币的发行成本。

  同时法定数字货币的流通仅需通过点对点的交易便可完成,也无须进行折旧回收,故几乎不存在流通成本。除此之外,使用法定数字货币只需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即可,在具备便利性的同时也减少了用户的货币携带成本。

  2. 安全性

  对于用户来说,法定数字货币由政府发行,由国家信用背书,而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授权范围内需要获取一定的用户信息,这就有可能导致身份信息泄露或被不法窃取、贩卖,使用法定数字货币则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身份信息等隐私泄露的风险。

  此外,相较于第三方移动支付,法定数字货币为公共物品,不具有营利性,从而不存在挪用客户备付金获取利益等一系列资金风险。

  对于政府来说,法定数字货币的可控匿名性可以使政府全方位把握资金动态和流向,对每一笔交易的信息都可以进行详细的记录和追踪,并储存在央行的数据库中,保证了每一笔交易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有效抑制了使用私人数字货币带来的风险,极大地打击了洗钱、逃税漏税、违法交易、篡改交易信息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有利于建立一个更加透明化的支付体系。

  3. 支付便利性

  法定数字货币采用的双离线支付,只需要用户下载数字钱包APP,即使在没有连接互联网的情况下,只要手机有电,就可以通过NFC实时感应完成支付或转账。也就是说,即使是在还未连通网络、信号弱或基础通信设备还未建成的地区,只需要两个手机碰一碰也可以完成资金的转移。

  这一功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第三方支付对网络的高度依赖性,同时也改善了偏远地区的交易支付条件,给人民生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性。

  4. 货币政策有效性

  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有助于提升央行实行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和缩短政策时滞。与传统货币不同,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无须通过运输以及一系列线下流程,从央行发行到用户使用出去,相较于传统模式仅需很少一部分的时间,这大大节约了发行货币的时间成本。

  此外,法定数字货币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央行收集信息及数据所需要的时间,缩短了所收集的数据与据此发布相关政策的时间滞后差,这些都有效提升了实行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大大缩短了政策时滞。

  另外,法定数字货币可以使央行对货币流通速度、流通情况、流通方向等进行实时监控,也可以根据所收集的数据对未来经济走向以及发展趋势做出合理预判,从而制定更加精确、有效的货币政策,有利于央行对整体经济的宏观把控,提升央行对货币体系整体的控制力。法定数字货币还使得精准化货币政策的实施成为可能。

  3、法定数字货币的风险

  1. 运营风险

  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与使用依赖支付系统基础设施。作为数字化货币,法定数字货币的流通需要很高的技术支持,这就对央行所建立的支付系统基础设施提出了一定要求。一旦基础设施建设遭到破坏或相关技术更新满足不了社会需求,不仅会面临难以运营的问题,还会引发安全性问题,对社会金融、货币、支付体系造成巨大冲击与损害。

  2. 市场风险

  当前日常生活中使用较多的是微信、支付宝此类第三方支付,虽然第三方支付为支付方式而法定数字货币为货币,两者在概念上有根本性区别,但法定数字货币在支付功能上无疑与第三方支付工具有所重叠,故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势必会受第三方支付产业的影响。对法定数字货币来说,第三方支付场景搭建完善,已经拥有很高的客户黏度。

  如果使用法定数字货币,使用者需要付出一定的转换成本和学习成本,这将影响法定数字货币的推行速度。对于第三方支付产业来说,法定数字货币的诸多优势也会给第三方支付产业带来一定的冲击,导致更加激烈的行业竞争,挤占其市场份额,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支付体系以及市场秩序。

  3. 金融风险

  如果法定数字货币只是对流通中的现金的替代,那么并不会对当前金融体系产生很大影响,但如果法定数字货币不仅仅是M0的替代品,例如,面向公众提供计息电子支付就可能导致资金大幅转入央行中,且央行相比于商业银行不存在信用风险,人们在这一情况下更倾向于把资金存放至央行中,法定数字货币账户就很有可能成为真正的银行账户。

  此时央行“最后贷款人”的角色就产生了转变,开始与商业银行争夺存款,商业银行传统业务逐渐被边缘化,盈利模式受到影响。这就可能使得商业银行持有更少的准备金,导致银行体系的去中介化。这不仅大大增加了银行体系的不稳定性,也不利于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

  另外,如果除央行以外的金融机构大量拥有法定数字货币,则可能会导致进一步挤占银行业务,甚至导致资金中断。除此之外,法定数字货币还可能会削弱银行的信贷能力。银行存款在一定范围内转化为法定数字货币可能导致商业银行丧失资金来源,迫使银行提高利率积极争夺存款,进一步提升商业银行的负债压力,进而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运行。

  4. 监管风险

  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口数量位居世界首位,因此我国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就具有高并发性,而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势必会影响金融体系与国家经济的运行,那么在此环境下,政府的监督和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较于传统货币,当前有关法定数字货币的监管制度还不够完善。如果监管不全面、不到位,就可能对我国的支付体系以及货币政策体系造成严重破坏。另外,随着法定数字货币的推行,可能会相应地衍生出与之相关的金融服务机构以及金融创新产品。如何及时有效地监管此类金融服务机构以及金融产品,进一步完善支付体系结构,也是监管者应当考虑的问题。

  4、政策建议

  1.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法定数字货币体系

  如上文所述,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与使用依赖支付系统基础设施,为了法定数字货币得到更好的推广运行与应用,政府应统筹协调各级有关部门及时制定相关规划及政策,大力推动基础设施的建设,满足社会需要。除了对未来的规划建设外,央行应同时考虑当前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进程,不断推进与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的技术研究与创新,推进相关领域的研究,逐步完善基础设施。

  除此之外,央行应考虑法定数字货币与第三方支付产业之间的差异化运营,保证第三方支付产业在新时代背景下健康有序地发展。考虑到第三方支付技术在当前场景应用较广,技术相对完善,央行可以考虑利用第三方成熟的钱包技术为数字货币的发行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2. 配套出台相关政策,减轻对商业银行的冲击

  央行可以利用政府干预手段出台相关政策,保证用户存入银行的每一笔存款都有相应的银行准备金作为保障,以保证银行存款无风险,进而减少挤兑现象的发生。另外,央行也可以实时监控数据,及时调整所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的金额及数量以减轻对银行挤兑风险。

  商业银行可以在运营战略上高度关注法定数字货币的推行进程,积极参与法定数字货币的试点工作,为未来法定数字货币的大范围应用提前做好相关的技术准备。

  3. 完善法定数字货币的监管制度

  随着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不断试点推广,央行需要逐步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和监管措施。一方面,央行应根据现有法律及时审查法定数字货币可能存在的法律漏洞,及时评估法定数字货币存在的隐患,降低信用风险,以保证用户的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

  另一方面,央行可以根据当前法定数字货币的运行状况,不断构建新的法律框架,完善相应的法律监管制度。除此之外,央行也可以设置法定数字货币准入审查机制以及成立督查部门,对相关衍生的金融服务企业、金融创新实行严格的准入机制和监管。

  5、结语

  法定数字货币作为一种全新的数字货币,具有强大的创新潜能,其研究和推行的意义无疑是巨大的。目前法定数字货币在我国已经开始进行试点工作,可以预见法定数字货币时代的到来。但同时法定数字货币的推行势必会对我国金融、货币体系产生巨大影响,随着其不断地研究推广,所带来的潜在风险也不容忽视。未来法定数字货币如何发展仍需各级部门积极部署研究。


 
156    2024-02-19 16: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