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中央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公示公告一则罚款单,金运通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挨罚。
罚款单表明,金运通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事实(案由)为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为此,中央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金运通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处分,没收非法所得1191249.08元,处罚2084812.8元。
王树斌,当时任职金运通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对金运通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央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其予以警告,处罚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