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央行山东分行抛出两张大罚单,罚金总额近300万元。
从发文字号可以看出,这两张罚单是山东人行今年的第一罚,都归属于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以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处以警告,罚款286万元。
时任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支付事业部合规风控部部长、合规风控部总监张志新对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也被警告,同时罚款9.5万元。
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山东省)、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三项支付业务许可证,是山东省内首家取得央行支付牌照的企业,主营多用途预付卡、收单、线上支付及金融衍生服务类业务,拥有“山东一卡通”系列预付卡、“易通支付”智能终端、移动终端、聚合型二维码支付、易网通线上支付、易优惠互动营销平台等二十余种终端支付及平台服务产品,根据业务发展方向不同,旗下分为预付卡事业部、支付事业部和跨境支付事业部。
从股权结构上看,易通金服算是国有控股企业。就这样浓眉大眼的支付机构,也有高管经不住诱惑铤而走险。
四年前,易通金服总经理郭某主动投案。郭某伙同其同事孟某、张某,为付某搭建支付通道,而付某的支付通道为虚假炒外汇平台实施诈骗提供了便利。法院判决,郭某孟某张某均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二年、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
根据易通金服主动披露的公告,该公司去年零投诉、零风险。